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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察公告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22-11-14 11:16:04  来源:万安县纪委县监委  点击数:

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11月14日至2023年1月13日对万安县五丰镇、公安局党委开展提级巡察。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,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万安县五丰镇、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。欢迎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。

  巡察期间联系电话:15007961639。

  受理电话的时间: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

  来信请寄:吉安市行政中心市委第二巡察组收

  电子邮箱:jaswxcz2@jian.gov.cn

  巡察工作联系信箱地点:

  1.万安县芙蓉假日酒店(赣源路29号)二部一楼门口;

  2.万安县公安局(五丰镇万安东大道9号)办公楼门口;

  3.万安县五丰镇政府(新区五丰大道1号)办公楼门口。

 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:2023年1月12日

  特此公告

  中共吉安市委第二巡察组

  2022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