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庆将至,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强化警示教育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,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一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1.关于原潞田镇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部长肖隆良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吃请的问题。经查,2021年4月8日(星期四)肖隆良、刘鸿柏、郭健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且吃饭期间饮酒,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。2021年7月,刘鸿柏、郭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,肖隆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2.关于县芦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康健等人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。经查,2020年12月17日(星期四),万安县芦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康健、芦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一级发电站站长魏盛国、二级发电站站长张贤柱、技术站站长康小文在万安鱼米之乡餐馆违规公款用餐,期间除康健外,其余人员均饮酒。2021年6月,康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,魏盛国、张贤柱、康小文受到警示谈话处理,并退赔用餐费用。